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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大溪镇2019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审核及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19-7-6 3:08:2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出具的当地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中一人的《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凭证》(提供积分较高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办法:带上审核后的材料并填好《温岭市2019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第 批次申请表》到申请就读的校区或初中学校投入报名箱。

  报名办法:带上审核后的材料并填好《温岭市2019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第 批次申请表》到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投入报名箱。

  报名办法:可跨镇(街道)选择一所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报名,填好《温岭市2019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第 批次申请表》并到申请就读的校区或初中学校投入报名箱。

  同一批次向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学校重复报名的或报名资料有虚假的,取消当年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资格。

  1.在每一批次报名前,教育局统一在“中国温岭”官网底部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或关注微信号“温岭教育”)公布该批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同时大溪镇会在微信号“大溪发布”和学校门口公布各学校空余学额。

  2.第三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不再继续按“积分入学办法”招收随迁子女入学,有较多空余学额的再由镇(街道)人民(办事处)按阳光招生政策补足空余学额。

  3.在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要在2019年8月3日-8月4日在就净空法师近况近向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大溪星光小学、大溪潘岙民工子弟小学)预报名,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在核定学额内依据积分优先原则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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